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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集团陷破产危机 管理人提出重整计划

温州网 2017-07-14 07:21:22

  温州网讯 前天,市中级法院召开温州忠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义集团”)债权人会议。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市中院于去年8月作出裁定,受理忠义集团破产清算一案。

  记者通过该债权人会议得知,忠义集团的债权金额达2.98亿元,包括财产抵押优先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和劳动债权。昨天,市中院透露,目前忠义集团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管理人已提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但尚未表决通过。□晚报记者张银燕

  亿元互保链条断裂致债务危机

  忠义集团创始人姜忠义,改革开放前在国企温州梅屿电厂任助理工程师。

  1988年,姜忠义下海创业,投身到温州民营经济的创业大潮。经过14年的创业积累,于2002年2月组建了温州忠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50万元。公司组建集团7年后工业产值连年翻番,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实现利税1100万元,连续三年居瓯海区纳税前三十位,被评为瓯海区“纳税功臣”、“明星企业”、“诚信企业”、“AAA企业”。

  曾经如此强大的忠义集团,为何走上破产之路?

  记者在忠义集团的破产报告中看到,去年,因忠义集团无法偿还债务,温州亿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市中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受理忠义集团破产清算一案。法院作出裁定后,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过管理人调查,忠义集团之所以陷入债务危机,主要源于集团以融资方式借入高额资金投资或建设忠义集团高科园区厂房(包括购买设备)和原忠义外国语学校,承担高额利息。在全球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背景下(忠义集团产品主要用于国外石油行业),忠义集团失去了长期订单,且学校投资回收期漫长等原因,加上与其他企业形成了高达亿元的互保链条,该互保链条已发生断裂,忠义集团无力承担还款责任。

  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破产

  前天,市中院还召开了温州申通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阀门”)债权人会议。申通阀门是忠义集团的制造产业,由忠义集团投资,成立于2009年4月。

  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今年4月,瓯海法院裁定受理申通阀门破产清算一案。

  因忠义集团和申通阀门存在场地、人员混同情况,为了有利于财产处置和提高债务清偿率,故管理人提出市中院将忠义集团与申通阀门进行合并破产。

  忠义集团和申通阀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共有19家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不含职工债权),合计申报债权金额为3.37亿余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或法院裁定认可,忠义集团债权人债权金额为2.98亿余元,截至目前,经第一次债权分配后,剩余债权金额为2.57亿元,包括税收优先债权、普通债权和劳动债权。申通阀门的债权金额为4813万余元。

  资金出现危机后转让学校

  根据资料显示,忠义集团由工业企业和教育事业两大板块组成。工业企业有申通阀门厂、中浩箱包分公司、忠义集团瓯海针织分公司等。教育事业,则是2008年由忠义集团出资创办的温州市忠义外国语学校。

  昨天,记者通过浙江法院公开网查询后得知,从2014年至今,忠义集团牵涉10多起法律纠纷。从其中一起纠纷中可以看出,忠义集团早在2011年就出现了资金危机。

  2011年12月,忠义集团与立可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执有的“温州市忠义外国语学校”的55%股权股份,以7920万元转让给立可达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7月,忠义集团持有“忠义外国语学校”另外45%的股份股权,经法院组织拍卖后,被刘某拍得。因此,立可达控股有限公司和刘某在当年7月24日申请将“忠义外国语学校”变更为“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

  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计划

  债权人会议上,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一份“温州忠义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申通阀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提出,忠义集团自身的资产状况,还有货币财产、土地租赁权与厂房等不动产、存货、对外投资和知识产权等。忠义集团的主要业务仍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商标还具有一定的“壳价值”,如能借助破产重整程序,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提升与拓展主营业务,通过引进投资者缓解流动资金危机,通过债权人的谅解与支持缩减债务规模,则还是有能力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管理人认为,忠义集团如能在债权人支持和管理人监督下,认真执行重整经营方案,应当有可能实现重整目标。

  记者在这份重整计划草案内注意到,经过债权人推荐以及忠义集团对意向投资者的考察与谈判,暂定原忠义集团高管人员作为投资者进行重组。如破产重整计划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将继续破产清算程序,快速拍卖处置全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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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虚假诉讼和骗取票据承兑

  老板姜忠义涉两宗罪被判5年

  昨天,记者从瓯海法院了解到,去年3月,瓯海法院一审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姜忠义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姜忠义今年62岁,原系瓯海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2005年起,姜忠义连续三年被评为温州市优秀企业家。

  2013年七八月份,姜忠义结伙他人,虚构一笔2400多万元的债权,并伪造一份借条,通过法院起诉温州市私立第一实验学校(原忠义外国语学校)要求偿还。2011年10月份至11月份,2012年5月,忠义集团及姜忠义,通过伪造财务报表、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的方式,向两家银行申请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共计3220万元,后给银行造成损失。

  法院认为,姜忠义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忠义集团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的票据承兑,并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姜忠义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又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