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整治“不作为不担当”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四大突出问题
-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
-“最多跑一次”改革执行不力
-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职不力
温州网讯 日前,洞头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负责人颜某某、稽查大队执法工作人员陈某某,因行政不作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分别被处以书面效能告诫三个月,并在全系统通报,所在单位被通报批评。
这是洞头区“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活动的一个案例。该活动本月初启动,面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紧盯“两不”突出问题,实施靶向整治,重点整治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执行不力、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职不力等四方面突出问题。
为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该区专门设立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平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充分利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信访局、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区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温商回归)投诉中心等资源,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根据安排,洞头区决定对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清风亮剑行动,针对不作为、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态度冷硬横、慵懒散慢、推诿扯皮等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要求,抓好整改和问责。
组建3个巡察组,对“最多跑一次”审批改革,大拆大整、大建大美,花园村庄建设,僵尸项目和蜗牛工程处置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同时,在巡察工作中发现、找准问题,切实推进整改,为一些问题的查处和问责提供线索。
为了确保“两不”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洞头区还建立了问题线索报送机制、办不了报告备案制、追责问责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纠错认定机制等五大保障机制。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敷衍塞责、走形式、隐瞒不报、顶风违纪等问题,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捆绑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一律点名曝光。
来源: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徐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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