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12万条
温州网讯 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在温州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过程中,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先导和表率。
今年以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以公务人员、政府机构信用档案建设为抓手,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对失信政府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实施限制融资、限制投资项目审批、限制获得各级政府性补贴补助资金、限制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等惩戒措施,建立公务人员信用修复机制。
同时,我市开展政府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率先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7日双公示”试点,编制“双公示”目录清单,在“信用温州”网站建立双公示专栏,至目前已公示并上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112万条。
政务诚信建设的要义之一,是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市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陆续出台《温州市公务员信用管理试行办法》《苍南县干部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瑞安市干部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根据公务人员不同的信用分值和等级,在晋升和管理中区别对待。
以瑞安为例,该市推出的干部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将干部日常的‘失德’、‘失信’行为纳入视野,全方位考量干部行为。在评定中,党纪处分、效能问责、民事制裁等“大错”被纳入其中,开车超速,拖欠水电费等容易被忽视的“小错”,也被载入干部不良信用纪录。而干部的信用等级评定,将会作为他们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信用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人选,将被拒之门外。
市信用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还将探索建立政府诚信评价体系,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推进机制,修订并完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工作考核。同时,实施信用示范县(市、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创建工程,纵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其中,瓯海区、乐清市和瑞安市开展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瓯海区、平阳县申报列入省级信用示范创建试点工作。
来源:温州晚报
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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