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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017-08-23 19:45:00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温政发〔2017〕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式,确保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情况下能够少跑、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在2017年2月25日县政府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各乡镇、部门单位再次梳理上报,经县审管办审核汇总,并与县法制办、县编办会审,明确了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其中县直部门单位831项,乡镇913项,现予以公开发布,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

  特此通告。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