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十二批信访件184件
8月23日上午9时,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十二批信访件184件。其中,经中央环保督察组圈定为重点信访件3件。
第十二批184件信访件中,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大气75件、水60件、噪声18件、其他13件、油烟9件、扬尘4件、生态两件、垃圾两件、重金属1件。按区域分类,其中:杭州48件,重点1件;宁波26件,重点1件;温州14件;湖州8件;嘉兴15件;绍兴14件,重点1件;金华21件;衢州12件;舟山1件;台州19件;丽水6件。
截至8月23日16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向我省移交十二批共1789个信访件。各地上报办结633件。责令整改1870家,立案处罚760家,拟罚款4656.68万元,立案侦查60件,行政拘留33人,刑事拘留27人。目前,已约谈167人、两个单位;问责共92人、11个单位。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6人,科级以下干部65人。
经省信访组审核,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前三批信访件符合办结标准,予以结案,并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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