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企业境外上市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温州网讯 昨天,鹿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为了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转型升级,缓解融资难题。
该《意见》提出,鹿城区的企业在境外各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后,可享有400万元至500万元的奖励。市民如对该《意见》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在9月11日前拨打电话88030122反映情况。也可发传真至0577-56619572,电子邮件314517688@qq.com,或写信寄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幢817,鹿城区金融办,邮编325000。
引导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意见》,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实际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的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向鹿城区金融办申报,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净资产500万元以上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向鹿城区金融办申报,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鹿城区鼓励企业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完成浙江省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通过辅导验收后,予以奖励100万元;企业向证监会上报IPO材料并被受理,予以奖励100万元;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予以奖励100万元;股票上市,予以奖励1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浙江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通过辅导验收后,予以额外奖励100万元)。
对于完成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时间为准),鹿城区拟予以奖励20万元(2017年挂牌的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
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招引人才
对挂牌上市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鹿城区拟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才新政十条”推进领军型人才团队建设的意见》规定予以政策扶持。
符合鹿城区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高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常住户口。同时为挂牌上市企业高管子女解决入学问题,如就读鹿城区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可根据情况优先安排到教育条件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
对挂牌上市企业从外省市引进且连续聘任两年以上的副总经理以上,及聘任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部门副职级以上高管,将为他们提供鹿城区住房,每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租金全免,租赁满10年以上可进行出售。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刘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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