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7-09-14 16:12:00

  来看看之前这些真实的教训。

  案例一:微信微博百度贴吧被网信办立案调查

  8月11日上午,据国家网信办官网消息,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因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被立案调查。

  经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初查,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3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3家网站平台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

  案例二: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此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案。被告人谢某是一个微信群的群主,群成员人数长期保持在二百人以上。据谢某称,不知从何时起,有人开始往群里发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竟发展成这个微信群的主要传播内容。张某在几个月前进群。

  经查,去年8月至10月,张某在该群传了121个黄色视频。作为群主,谢某本该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却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

  法官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二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好,遂分别判处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指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案例三:微信群内辱骂交警,群主被拘五日

  据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阜阳界首公安在线通报:

  2017年9月4日晚21时,界首市公安局交警五中联合代桥派出所冒雨开展酒驾专项治行动。由于天上一直下着小雨,民警们冒雨工作的态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不少网友在各自的群发布在代桥派出所门前有查酒驾的,提醒大家酒后不开车的信息,然而一位姓杨的男子在自己建的群内获悉查车信息后,不是去正面引导群内成员,而是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后经查实,这个群共有群成员240余人,群主杨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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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董晶亮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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