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强化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温州网讯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正风肃纪不“放假”!连日来,我市采取“市县联动”方式,以市级层面组建的6个检查组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情况专项检查。
省纪委日前下发《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江勇作出批示,要求我市各地各单位迅速按照省委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地生根。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省纪委通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并要求强化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据悉,这次省纪委通报的瑞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郑建俊等人违反财经纪律等6起典型问题中,有的借节日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有的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有的借公务接待违规饮酒,还有的公车私用、违规操办丧事、违规发放福利等。市纪委表示,这些典型案例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再次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要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市纪委重申纪律要求: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节日假期,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国庆、中秋两节前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从先从严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要强化追责问责,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
另讯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我市各县(市、区)纪委重申纪律要求,强调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近日,龙湾、瓯海、乐清等地通报了前段时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再次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龙湾>>>
海滨街道沙北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建敏违规用公款购买红酒问题。2015年6月,周建敏指使他人购买2400元红酒一箱,用于歌咏比赛选手聚餐,事后指使他人虚构名目,用集体资金报销红酒费用。今年2月,海滨街道党工委予以周建敏党内警告处分,并清退相关费用。
龙湾区委农办原副主任、区农林局原副局长李启光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农历年底、2016年年底,李启光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五粮液酒、茅台酒、中华香烟等拜年礼品。2015年正月,李启光与亲友在KTV唱歌,由管理服务对象付费。李启光还向9名管理服务对象35次无息借款共计487.6万元。今年8月,龙湾区纪委予以李启光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退赔收受礼品。
瓯海>>>
泽雅镇原人大副主席孙康崇等5人参与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7月,2016年7月,泽雅镇原人大副主席孙康崇,镇机关干部仇德祥、高小华、龚怀钰、徐坚坚等5人分别参与泽雅镇戈恬村村两委组织赴杭州千岛湖、宁波象山、福建福鼎等地旅游活动,旅游费用均由戈恬村集体支付。组织函询期间,孙康崇等5人向戈恬村经济合作社退赔旅游费用。今年9月,仇德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龚怀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康崇、高小华、徐坚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郭溪街道浦北村村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月、10月浦北村村两委分别从街道拨给村集体的工作经费中取出6万元、3万元,以误工补贴名义发给村干部等8人,村党支部书记徐贤义和村委会主任蔡胜勇各得1.5万元。2012年至2014年,浦北村两委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给村干部每年发放500元冬至补贴,三年共发放补贴1.2万元。今年8月,蔡胜勇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9月,徐贤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清>>>
北白象镇下庠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林超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李林超组织下庠村村两委成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30人,未经批准,擅自联系某旅行社到南京旅游,费用合计3万多元。2013年10月,李林超等人将旅游费用中的1.5万元在下庠村集体账户中报销。今年8月,李林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清市第三中学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2017年以来,乐清市第三中学家委会自发组织各年级段教师周末给学生补课,向每个学生收取1500元到1900元不等费用,共计251万多元,分别存放在各年级段家长代表私人账户上,用于发放教师晚自习和周末补课加班补贴。今年7月,该校校长徐瞻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所收费用全部清退。
来源:温州日报
通讯员:叶慧敏郑俞张铂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