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人都该是“防火墙”
早晨,伴随着手机里传来的优美音乐,悠然梦醒,利用智能穿戴设备记录睡眠数据;出门上班,“滴滴”一下就能顺利到达单位;直接手机打卡,开始一天的工作;休息空档遇到美景有感而发,随手拍下发个微信;中午不想出门,一个外卖APP成功搞定午饭问题;买个东西没带零钱,支付宝来帮忙;晚上回家,提前智能遥控远程打开家中空调,到家就能舒舒服服的休息了……这样的场景,我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网络紧密联系现实生活。
当我们利用智能设备便利生活时,数据就不断被生产和记录。我们存活于真实世界,数据却可以轻易地给每个人“画像”。每个人都在变得更加清晰和透明,我们不再是个人信息和隐私唯一所有者,一旦泄露或被窃取,个人信息安全必将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向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正式施行。该法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诈骗。个人信息安全关切每个人自身,当法律提供保障的同时,我们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我们要自醒。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我们享受网络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过于依赖和沉迷,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正如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提到:人终将毁于他所热爱的东西。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一味沉迷,人类终将失去人之所以为人的品质——思维与人性。同时,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世界”,但它却紧密联系着实实在在的人类活动,因而不是象牙塔,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犯罪、黑客攻击等时有发生,网络安全意识必须具备。
我们要自觉。还记得某年3·15晚会上演利用wifi窃取个人信息的“魔术”吗?还记得新闻报道过一些人总爱在微信微博晒火车票、登机牌,却忘了将关键信息模糊处理,而被有心人利用吗?还记得某白领网购之后乱扔快递包装引来杀生之祸吗?享受网络便利,却对个人信息泄露毫无防范,这才是最令人担忧的。“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我们不要求大家都成为网络世界中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武林高手”,但至少,每个人要具备一定的防身技能。比如网购输入账号密码多留个心眼,不轻易使用免费热点Wifi,使用社交网络尽可能避免透露真实身份信息。自我觉察而有所行动,才能避免徐玉玉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们要自律。网络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信息的生成传播扩散变得尤为迅速和便捷。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这些平台,编造散布谣言,引发社会恐慌。当我们在谴责这些造谣者的同时,是否想过正是我们不加思考的转发,让我们成为了散播谣言者的帮凶。更甚者,从2006年“虐猫女”事件,到2008年“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再到2009年“央视实习生”事件,“人肉搜索”的悲剧不断上演,也尤为需要警惕。我们自告奋勇的在虚拟网络世界中惩恶扬善,但人肉搜索的悲剧却一再告诉我们,一旦网络舆论失当、失度、失控,必然衍生“网络暴力”,后果同样不堪设想。同时也表明我们法律意识的极度淡薄,肆无忌惮的曝光他人隐私,无疑是“网络示众”,已经触犯法律,侵犯个人隐私权。所谓自律,面对网络信息,我们该在遵循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自我约束,维护他人信息安全。并且做到理智上网,文明上网,不偏听偏信,不造谣传谣。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共享真正的网络自由。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小国寡民的理想早已破碎,网络也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网络安全就显得至关重要,而守护个人信息安全就成为重中之重。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网络安全系统的“防火墙”,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维护他人信息安全,这也是对个人尊严的保障。同时,习总书记也强调过“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守护个人信息安全就是重视和维护网络安全,也是在保卫国家安全。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