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改革须走“群众路线”

乐清市 何文清 2017-10-18 09:23:00

  近段时间以来,不论是微信朋友圈、微博,还是网页新闻,都无不被改革满意度调查所刷屏。改革成效好不好,最有表决权的,无疑是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改革作为这个时代的关键旋律,只有得到群众的发声才能爆发出最强音。而温州改革历来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最前列,若要唱的响亮、唱的漂亮,则必然也须走“群众路线”。

  《荀子·王制篇》中有这么一段话:“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用以形容“君”与“民”的关系,鞭辟入里。但假如将该段话用于改革与群众的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似乎也非常的恰当。从实质来看,改革即是统治阶级对即定制度所进行的调整,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尽量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如此来看,改革便是统治者的行政手段,从属于统治者,那么改革与群众的关系则无异于“君”与“民”的关系,亦为“舟”与“水”的关系。

  历史上极其著名的两次改革,“王莽改制”与“王安石变法”,最后均以失败告终。王莽的改革不仅从一开始便伤害了地主阶级利益,并且在实行中也并没有为农民阶级带来任何好处,反而加剧了农民的负担,因此自始至终都遭到全国上下的反对,最终步入万劫之地。再看王安石变法,曾被后人诟病为独断专行、不计后果更不考虑民众。比如变法期间,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王安石对此不屑一顾。有人委婉劝之:“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并不以为然。“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是他著名的“三不主义”。在他看来,无论士大夫们还是普通百姓,全部愚昧不堪。表面看,这两次改革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触犯了阶级利益,然实质,却在于违背了最广大民众的意愿。

  40年代末,我国解放区在广大的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其主要做法是没收地主、富农的大部分土地,分给农村所有的贫下中农,这一举动走的是十足的“群众路线”,真正实现了为穷苦民众谋利益,赢得了民心,是为我国最成功的改革之一。于是也便有阎锡山对蒋介石说:“你的最大失败是没有把土地分给农民,失去了民心!”可见,成功的改革,必然走的是“群众路线”。

  历史如此,温州改革则亦须如此。可喜的是,温州改革也正沿着“群众路线”,将改革进行的愈来愈深刻有效。今年浙江省政府推行的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温州得到了有效推进,遍地开花。例如,苍南县通过建立人工导引、电子导引和书面导引“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导引系统,让企业和群众不跑“冤枉路”和“无效路”;永嘉县依托乡镇“四个平台”服务功能和建设体系,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镇、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延伸,打造了“城乡一体、标准统一、办事便捷、服务优良”的基层行政服务环境;温州市公安局通过打造以“全市受理、全国通办、全网流转”为特点的“百万申请网上办”平台,让身处外地的温州人随时享受线上远程服务,颠覆性地革新了警务模式;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借助“互联网+”实现了“证照跨级联办”,打造出了“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跑改样板……温州这些鲜明有效的改革实例,走的无一不是“群众路线”,是群众内心的声音,无疑也让温州改革爆发出了动听无比的“最强音”。

  俗语说,“比起磨破垫子的聪明人,还是接近群众的傻子强。”这话运用于改革之中,更是贴切无比。“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利于百姓。如果改革不走“群众路线”,不能让民众满意,那改革便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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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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