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人才新政20条: 荐才“伯乐”最高有60万奖励
温州网讯 洞头区委区政府近日发布《推进“才聚百岛、智汇洞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被称为“洞头人才新政20条”的政策可谓力度空前,其一大亮点就在于扩展了人才的界定范围,将以往人才政策的支持对象由市定的A-E等5类扩展到高级人才(F类)、中坚人才(G类)、基础人才(H类)等8类,全日制专科学历就能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意见》明确,对引进的A~E类创新人才,最高给予用人单位薪酬补助100万/年;对引进的A~D类创业人才,根据项目绩效给予专项人才奖励最高100万元/年,最多发放5年。对入选A~E类人才,全职在岗的,最高给予专项人才奖励500万元,分5年发放。另外,对入选省、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市领军型人才项目、市重点创新团队的,按照市资助额给予1:1配套资助。对顶尖团队的特别重大项目,在待遇保障上实行“一事一议”。
洞头“人才新政20条”的另一大亮点则是政策的全面性,不仅覆盖了各类人才,还针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本土人才、蓝领人才等不同人才群体分类施策,实施领军型人才引培工程、柔性人才引进工程、紧缺人才招引工程、领军型团队扶持工程、本土人才培育工程、蓝领人才振兴工程的六大工程,以“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实施全民技能提升计划,促进“人口红利”与“人才红利”的叠加释放,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引育“高精尖缺”人才团队,打造“人才高地”。
对全职在岗、签订服务期5年以上合同且符合市、区住房政策规定,在温州市区(含洞头)无住房的各类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最高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并设立“百岛人才绿卡”,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凭卡享受银行贷款优惠、信用担保、公交、健身、景区免门票、体检、疗养等专属优惠待遇。
这次的《意见》还在深化市场化引才服务机制上有了新突破,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个人等引进和举荐人才。对为洞头成功荐才的“伯乐”,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5万元~6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赴国(境)外、国内招才引智活动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差旅费补贴。
另外,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洞头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档案工资,与原单位合同约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待遇,并享有在职人员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同等权利。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洞头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洞头区人才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创业创新氛围越来越浓厚,但是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无止境。要当好“店小二”,更加突出“精准”服务,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给人才创造最优环境。《意见》的提出就是要在融资渠道、创业扶持、安居保障、就医就学等人才关心关注的各个方面,以更加立体的框架构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胡晚露
通讯员郑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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