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温州网11月28日讯(记者 温婉)记者11月28日从市纪委、市监委获悉,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1人行政撤职。
4起典型案例中,有涉及骗取财政扶贫贴息贷款的问题。如,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社会发展科原科长蔡荣鸽以亲属及其他农户名义违规骗取财政扶贫贴息贷款7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个人参股经商,致使国家贴息损失一万多元。蔡荣鸽因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两起典型案例涉及挪用扶贫补助款问题。如,泰顺县罗阳镇马联村村委会主任陶光危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扶贫补助款项6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之后陆续归还4.6万元,剩余1.4万元直至立案审查后归还,陶光危为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文成县珊溪镇松坑村村委会挪用震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慰问款1.58万元,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余隆曾垫资将这笔钱缴回村集体,之后为拿回1.58万元及其他垫付款项,陈余隆虚构名目向村集体报销1.7万元。虽然后来陈余隆将虚报的1.7万元上交村集体,但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还有永嘉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扶贫工作科工作人员孙汉藏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孙汉藏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其妹夫吴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给负责前期审批的时任巽宅镇副镇长陈义、永嘉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强和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扶贫工作科负责人盛定建打招呼,使吴某某违规获批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孙汉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盛定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陈义、王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上述典型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重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或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