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启动 覆盖全市20余万低收入农户
温州网讯 12月29日,我市举行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签约仪式,来自部分县(区)农业部门的代表与承保的中国人寿保险温州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温州分公司代表签订了协议。据悉,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将覆盖我市20.2万低收入农户,在低保和医保政策的基础上,提供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破解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致贫返贫难题。
通过改革开发以来近40年的扶贫工作,我市农户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村贫困已从普遍性、区域性、绝对性贫困向点状分布和相对贫困转变。截至11月底,我市共认定低收入农户22.8万人,约占2016年底农村户籍人口总数4.4%。据统计,全市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的比例占到低收入农户的一半以上。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加保险的对象以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后纳入数据库的扶贫对象为主。鉴于扶贫性质,参保对象不设年龄和健康状况的限制。此次除了平阳县暂时覆盖2017年认定的低收入农户一半左右,其他地方覆盖2017年认定的全部低收入农户。该补充保险主要有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烧烫伤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以及住院补贴金等五大块。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额30000元,残疾与烧烫伤按相应条款对应残疾比例与烧烫伤比例赔付,最高保额3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额10000元,符合社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免赔100元,剩余部分按100%赔付,最高以保额为准。住院补贴金按每次住院予以每天50元补贴,每次最高赔付天数为90天,一年最高赔付天数为180天。
保费从各县(市、区)扶贫资金中支出,相当于利用保险的杠杆功能成倍放大扶贫资金效用,市专项扶贫资金将予以补贴。承保企业还将本着保本微利或保本微亏的原则,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当县(市、区)保费直接赔付额低于保费收入80%时,提取保费收入的80%与直接赔付额的差额,作为社会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公益事业。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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