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个单位(场所) 存重大事故隐患 市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温州网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场所)名单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市49家(处)单位(场所)作为2018年度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场所),并明确整改期限,其中最晚一项要求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需整改完毕。
这49家(处)单位(场所)分布于全市11个县(市、区)和2个功能区,包括温州市巨露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麒城鞋材有限公司、永嘉县新楠溪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温州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322国道文成县西坑连接线、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蛟凤北路与月乐西街交叉路口等。其隐患主要涉及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隐患、工矿商贸消防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电力安全隐患等。
其中,瓯电阀门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多,共有13项,包括堵塞应急疏散通道,私拉电线,电体裸露,存放液化气钢瓶数量多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工业气瓶随意放置生产车间内,地面积水较严重,未定期开展对全厂各生产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等。而温州兴益和拉链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50%,温州市日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消火栓系统无水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曝光的重大事故隐患中有10处属于交通线路上的问题。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胡晚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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