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出台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 建成花园村庄有奖励
温州网讯 3星级花园村庄奖补210万元,2星级花园村庄奖补180万元,1星级花园村庄奖补150万元。开春一上班,洞头区就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星级考核机制,计划今年要建成33个花园村庄。
以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洞头区将绿化、美化、彩化、香化、洁化、序化、亮化、文化“八化”建设作为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广泛、持续、深入发动全社会开展“生态、产业、旅游、文化、村居”五位一体的花园村庄建设,推动渔农业增效、渔农民增收、渔农村增绿,实现“产村人”融合、“居业游”共进,展现“城在海中、村在花中、岛在景中、人在画中”的海上花园景象。
洞头区把花园村庄作为海上花园建设的突破口,计划三年投入22亿元建设70个花园村庄,去年首批沿风景区、沿海岸线、沿产业带的17个村已完成投资5亿元。对13个村庄整村开发,紧扣打造“产业+旅游+文化+村居”四位一体的花园村庄,邀请中国美院专家参与村庄设计,以景区标准实施村庄改造,精雕细琢每处景观、作品,扮靓窗台、阳台、门台。目前,东岙村、海霞村已获评省3A级景区村。
为鼓励全民参与花园村庄建设,洞头区花园村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构建花园村庄星级评定、星级复评体制机制,对已建成的花园村庄按3星、2星、1星三级来评定。同时强化资金保障,按1星级花园村庄奖补标准预拨50%奖补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剩余资金在竣工验收、星级评定后,予以拨付。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梁建国
报道组:钱飞琴陈宣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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