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4年来 5.6万笔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向“阳光”
记者9日从浙江温州市金融办获悉,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融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四年来,累计备案民间借贷约5.6万笔,总金额511.26亿元。《条例》为规范民间融资、“阳光借贷”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上述借贷平均每笔金额90.43万元,平均年化利率为15.86%。普通群众对《条例》知晓率从2014年12月份的18.7%提升至目前的32.9%。
温州是国内民营经济发展早、民间资本充裕、民间融资活跃的地区之一。与此同时,温州也是民间融资“问题先发”和“率先突围”的典型地区。2012年9月,温州正式启动《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立法申报及起草工作,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温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条例》的实施,温州民间借贷备案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温州在各县(市、区)分别设立7家借贷中心,共引进44家配套服务机构入驻,为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及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信息发布、登记、咨询及备案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登记等综合性服务。同时,借贷中心共完成信用查询2.15万笔,填补了当地民间信用信息空白。
此外,温州市金融办还筛选30个民间融资问题突出的区域,由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律师团队组成百人讲师团,深入基层文化礼堂,以中老年人群为主要受众,围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民间借贷、P2P理财等热点问题进行宣讲,将金融知识宣传工作下沉到村镇网格中,扩大了金融法治宣传的触角。
记者王俊禄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