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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温州网 2018-03-23 17:10:00

  温州网3月23日讯(记者潘涌燚)3月23日下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谢作幸为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章剑青的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胡伯永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君身的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胜海、赵海霞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美鹏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剑锋、李俊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林锡铭为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勇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虹为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永成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纯亮同志辞去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海霞同志辞去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林锡铭同志辞去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潘勇同志辞去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