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温州网
2018-03-23 17:10:00
温州网3月23日讯(记者潘涌燚)3月23日下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谢作幸为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章剑青的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胡伯永为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君身的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胜海、赵海霞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美鹏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剑锋、李俊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林锡铭为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勇为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虹为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永成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纯亮同志辞去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海霞同志辞去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林锡铭同志辞去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潘勇同志辞去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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