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抱怨馒头不够甜 早餐店老板竟添加过量甜蜜素
温州网讯 长期食用含过量甜蜜素的食品,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永嘉乌牛一家早餐店的老板为了使馒头味道更甜,在馒头中过量添加了甜蜜素,被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昨天上午,经永嘉检察院起诉,永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61岁的安徽籍男子丁某,在永嘉县乌牛街道孙宅村经营一家名叫“好吃馒头店”的早餐店。
为了让馒头口味更佳,从去年6月开始,丁某在制作黄馒头时添加科甜素,以每个馒头0.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去年12月12日,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馒头店进行检查,同时对黄馒头、白馒头、面粉进行抽样,并当场查获扣押科顿牌50倍A型科甜素(里面含有甜蜜素)17袋。经检测,黄馒头中检出甜蜜素含量为1.8g/kg,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
昨天上午,在永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中,关于为何在馒头中添加过量甜蜜素,丁某说:“刚开始我只卖白馒头和花卷,顾客说我们的馒头不甜,而本地人制作的黄馒头特别甜,销量很好,所以我就从温州市区购买了科甜素,开始做黄馒头卖。”
丁某的辩护人认为,丁某主观恶意小,并积极坦白,请求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永嘉法院审理认为,丁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的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罪。
最终,该院判处丁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张银燕 通讯员 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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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倍至40倍,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者其他食品,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明显。因此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包子、馒头等食品不能添加甜蜜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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