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严管重罚34种“城市病” 首张高额罚单2万元
温州网讯 城市美不美,一靠建设,二靠管理。鹿城区对各类城市通病开展“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记者昨天从鹿城区文明办了解到,随着该整治行动的持续升级,整治内容从10项增加至34项,公共秩序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变化。
首张高额罚单2万元
昨天,记者跟随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下吕浦一带多家餐饮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餐馆在消毒柜违规放了干果等物品,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并通过执法记录终端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检查还发现有餐馆存在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南浦所副所长倪春强告诉记者,去年9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位于下吕浦春晖路的“洞头海鲜楼”有5名从事食品工作的员工无健康证,而且存在卫生环境不达标、部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现场给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在今年3月的检查中,再次发现该餐馆仍存在上述问题。在经过执法人员多次口头、书面提醒,该商家仍未采取整改措施,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从重处理,开出该区今年列入区政府严管重罚六大项目中的第一张高额罚单,金额达2万元。
据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统计,整治行动开展至今,该区查处各类“城市顽疾”共计271起,其中罚款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有2起,开出罚单共计11.91万元。
整治内容增至34项
今年,鹿城区对各类“城市病”的整治再次升级,整治内容从去年10项增加至今年34项。根据鹿城区创建办印发的《关于开展鹿城区城市管理“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处罚力度最高的,是“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将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及“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这两种情况,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小餐饮店“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及“小食品店散装食品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三种情况,情节严重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
此外,“占道经营”者,占用道路处两万元罚款;“损坏市政设施”者,处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鹿城区创建办主任林小芬介绍,截至目前,除餐饮店乱象之外,共立案查处乱涂写、乱张贴、乱倒建筑垃圾行为59起;乱停车共查处16万多起;随地乱扔垃圾、便溺共简易处罚174起;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共查处46户;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未亮证经营、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健康证明的共查处近3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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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有新设备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次检查中使用的执法记录终端,是今年6月投用的执法新设备,执法记录终端与监管系统联网。原本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用纸、笔记录执法信息,而现在执法人员只需要通过执法记录终端拍摄、上传商家违法照片记录执法信息即可,日后在执法记录终端输入信息,便可快速找到商家的违法记录。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金思斯
实习生 陈瑶 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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