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救护车收费标准提高 危重急救195元/人次
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急救中心获悉,经温州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批准,温州市急救中心对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今年7月30日起开始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其中一般急救130元/人次,危重急救195元/人次,大出血抢救及面罩、气管插管另外收取。救护车费保持不变,3公里内收10元,3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2元。
据了解,目前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价格是按照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分为院前急救费和救护车费用两部分。院前急救费用标准为一般急救100元/人次、危重病人现场抢救院前急救150元/人次;救护车费用标准为3公里内收10元,3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2元。此次调整后,院前急救费,收费标准略有上涨。包含诊查、治疗、护理、氧气、材料费等,大出血抢救及面罩、气管插管另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再收取,而救护车费保持不变。
据介绍,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执行。今后,市急救中心将在医院急诊收费窗口或救护车上安装院前急救费用实时结算系统,方便患者结算医保费用。同时,实现院前急救收费同城同标准,更好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对于“三无”人员、流浪者、低保人群等确需帮助的患者,市急救中心将继续做好收费减免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进行救助。
目前,全市共设89个急救站点,有救护车187辆,其中本市级61辆,下属各县126辆,基本实现了每5万人配备1辆救护车的国家标准,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急救网络。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孙余丹
通讯员:金汀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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