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违建别墅 为何一个被强拆 一个却九年不倒
温州网讯 同样是未经审批、违法建设,乐清两地的违建别墅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置结果。前天,乐清市芙蓉镇对三座经媒体曝光的违建别墅进行拆除;而位于虹桥镇的一座违建别墅,9年前被法院裁定强制拆除,却至今未能被执行,法院裁定成了一张“废纸”。
为何同属违建却出现不同的处置结果?昨天,记者就此赴乐清展开调查。
雁荡山麓接连建起三座违建别墅经媒体曝光后组织开展拆违
麦西村位于乐清市雁荡山南麓,是芙蓉镇的一个山村。过去几年间,村里的一处山坡上,接连建起了3座大型违建别墅。
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处别墅,位于麦西村茶塘小水库北侧,为一幢三层欧式建筑。这样一幢独栋别墅,建设申报的名目却是安置房。
据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报道,2013年1月,麦西村委会以“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名义申请建设项目,经乐清市发改局批准立项后,将项目名称变更为“村新农村建设项目”。2014年4月,村委会将该项目用地交由在外经商的村民卢庆会建设。2016年下半年,当事人卢庆会在动工建房时,未按建筑总平面图进行施工,建筑选址向南侧较大幅度位移,擅自改变了内部结构和外部造型。
据悉,该庭院用地总面积达到3844.6平方米,超过批准用地面积2918平方米,建成后并没有用于安置,而是由卢庆会实际使用。对此,当地一村干部解释称:项目批下来后,村里没钱建设,随后交给卢庆会建设、使用,让其再给村里“做贡献”。
在这座别墅附近还有一处稍小些的违建别墅,为村民卢庆善擅自拆除原有住房后,于2008年9月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造。经测绘,卢庆善户庭院占地面积1940.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0平方米。
附近山坡上,还有村民卢庆林损毁部分林地建成的一座三层别墅及庭院。该庭院占用林地2259平方米,违建面积超过800平方米。乐清市林业局曾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卢庆林在三个月内恢复原状。然而当事人只缴纳了罚款,并未恢复原状。
这三座违建别墅被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于前天组织开展拆违。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村民卢庆林的三层别墅已被夷为平地,仅剩下一座喷泉在废墟里喷着水花。而卢庆善的违建别墅已被拆除了围墙、大门。一些工人正在卢庆会建造的别墅楼顶,对楼顶上圆形屋顶进行拆除。
虹桥这座违建别墅“很坚挺”法院裁定强拆九年后仍安然无恙
相比芙蓉镇这三座违建别墅,乐清市虹桥镇有一处违建别墅经法院裁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至今9年仍屹立不倒。
根据爆料市民提供的信息,记者昨天在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见到这座没有门牌的违建别墅。
违建别墅坐北朝南,共三层高,屋外四周围起了园圃,种上了蔬菜,正门外不远便是一条小河。记者看到,别墅内部装修豪华,门前还晾着衣裳,目前仍然有人居住。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该幢别墅于2008年7月开始建设,建设人周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上建房。
2009年初,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向周某开出“罚单”(乐土资罚【2009】2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虹桥镇港沿村的350平方米土地,并限期自行拆除违建别墅,但制止无效。
2009年2月10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09)温乐行审字第286号《行政裁定书》,上面写明,限被申请执行人(注:此处指周某)在收到裁定书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35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逾期未执行的,法院委托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予以强制执行。
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拒绝答复法院:监察部门可对相关人员问责
有处罚书,还有法院裁定,但9年过去了,这座违建别墅为何仍安然无恙?
乐清市虹桥镇镇长徐晓斌告诉记者,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明确了强制执行该违建拆除的主体,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该镇也会积极配合。
昨天中午至截稿,记者就此多次联系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分管此事的副局长陈旭海,陈旭海分别以“非上班时间”、“正在开会”等理由拒绝答复。
乐清市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乐清市相关规定,实施机关在落实法院裁定过程中出现组织不力、配合不积极、执行不到位等怠于履职情形的,由乐清市监察局对相关人员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监察局会同法制办、法院进行督查。
昨天,违建别墅主人周某向记者承认了违建事实,并表示目前正在争取补办相关手续。“举报人和我是邻居,因为建房子起纠纷,他的房子同样存在违建。”周某表示,如果要拆违,应该双方一同拆除。
这处违建别墅将如何处置,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又将如何履职,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谢树华实习生王益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