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出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三色预警制度
温州网永嘉支站讯(通讯员 范海国)10月15日,永嘉县出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三色预警制度,根据不同的工作情况、工作状态、工作指标,可分别做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黄色预警
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黄色预警:
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不按规定要求落实整改的;在永嘉县安委办组织的明查暗访(考核)中发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未按进度开展的;在永嘉县平安办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辖区一季度内收到10次以上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并经查实的;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辖区内被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事故发生单位,致使隐患长期存在的;每月火灾起数同比2014年至2016年的当月平均数下降且下降幅度高于10%(含)但低于20%的,且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辖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标排名倒数第二的。
橙色预警
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橙色预警:
辖区或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超县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1人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未按时通过验收的;在温州市平安办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辖区一季度内收到15次以上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并经查实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不力的;未按时完成永嘉县委、永嘉县政府及永嘉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被永嘉县安委办通报的;对群众据实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建设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行为继续存在的;每月火灾起数同比2014年至2016年的当月平均数下降且下降幅度低于10%的,且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当月整治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值的,或整治合格率低于全县平均值的;重点领域工作完成率低于全县平均值的;辖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标排名末位的;连续2次受到黄色预警的。
红色预警
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红色预警:
辖区或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超县政府下达死亡控制指标2人的;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期间发生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事故的;在省平安办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问题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辖区一季度内收到20次以上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并存在区域性安全生产隐患,未开展集中整治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未按时完成永嘉县委、永嘉县政府及永嘉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级以上通报或影响县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每月火灾起数同比2014年至2016年的当月平均数上升的,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除放火外);永嘉县在全市通报中被“红色预警”,被抽查的乡镇(街道)整治合格率低于全市同类地区平均值的;或整治合格率低于全县平均值且在全县同类(沿江、山区)地区排名末位的;重点领域工作完成率低于全县平均值且在全县同类(沿江、山区)地区排名末位的;辖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标连续两次总排名末位的。
三色预警列入考核
三色预警将列入永嘉县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考评、考核及评先选优的依据。受到黄色预警的单位,其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值扣1分,相关网格指导员、安监员、安监所长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进行整改。受到橙色预警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年度责任制考核分值扣1.5分,消防安全方面年度考绩扣1分,分管领导要做书面检查,制订整改措施。其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员要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停止一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受到红色预警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年度责任制考核分值扣2分,消防安全方面年度考绩扣2分,主要领导要做书面检查,制订整改措施。其全体人员要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停止一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连续两次或一季度两次被红色预警的乡镇(街道),永嘉县政府将启动区域隐患挂牌。连续三次被红色预警的乡镇(街道),要参照县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实体化办公室模式成立实体化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预警实行告诫谈话制度,被黄色预警的单位,县安委会、消安委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被橙色预警的单位,永嘉县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被红色预警的单位,永嘉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告诫谈话。
据了解,被警示的单位,应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并将整改方案或落实情况在15天内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对“三色预警”实行半年通报制度,针对受到预警的乡镇(街道)、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县安委会、消安委将不定期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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