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六大举措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真金白银反哺“独角兽”企业
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将着重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温州经济新动能,进一步推进产业提质提速发展。
该《政策意见》从打造高能级集聚平台、引进产业项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企业、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和增强要素保障等六大举措入手,以“真金白银”反哺“独角兽”企业,支持新兴产业茁壮成长。
在推进重点平台核心产业集聚发展方面,该《政策意见》提出将对市区范围内的“3+12”核心产业平台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达到20亿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平台基础奖励100万元,20亿元以上部分每增加20亿元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成功列入浙江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名单并以企业为主导开发的,市财政给予市场创建主体3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培育名单的,在三年建设期内实行年度考核,每次考核通过的,市财政补助100万元。
此外,该《政策意见》还强调,对行业引领带动作用明显,有望形成较大规模、较强竞争能力、产业带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企业,除了获得相应的财政支持外,还可获得高端人才支撑和产业用地保障。
引进战略性
新兴产业项目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或总投资超过2亿美元的外商投资大项目,当年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到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独角兽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研发人才、设备购置以及经认定的研发服务外包等研发投入,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给予2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推进战略性
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每年滚动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对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亿元的重点项目,每个给予100万元补助,同一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2年;
对列入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创新能力建设等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对2018年起新增列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获得的用地奖励指标给予1万元/亩、最高200万元奖励。
做大做强战略性
新兴产业企业
对新认定的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连续两年在库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有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快成长,滚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点提升库,对当年提升库内企业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首次超过3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加快培育
产业创新能力
对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
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获得国家财政补助的,按照1:1给予地方配套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李中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