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审议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温州网讯 昨天,市长姚高员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温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3年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来,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4%,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起草制定了《温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根据《规划》目标,到2025年,我市要实现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水平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姚高员指出,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是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大气环境的行动纲领。要坚持目标导向,多措并举抓整治,确保达标任务按期完成、力争提前完成,确保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移、力争上游。要聚焦短板精准施策,深刻分析落后指标原因,坚持末端治理和源头治理两手抓,推动大气污染问题标本兼治。要强化工作统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考核评估,凝聚部门合力持续抓、深入抓,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如期达标。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有关文件。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郑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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