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集中的公共场所 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温州网讯 近日印发的《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对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玻璃规格型号,栏板、栏杆、扶手、开关、插座安装高度都提出明确要求。
该措施要求,在人流出入较多,可能产生拥挤和儿童集中的公共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平时有人活动的屋面)临空处防护栏杆高度h(施工完成后的净高度),中小学建筑:h≥1.1m,托儿所、幼儿园建筑:h≥1.2m。
住宅和有儿童经常使用的建筑,其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楼梯扶手高度h中小学室外楼梯扶手h≥1.1m。住宅和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的插座安装高度应不低于1.8m或采用安全插座。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公共走道,照明配电箱的安装高度应高于1.8m。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进户落地柜(总箱)应有防护栏等防护措施。
《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编制,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讨论修改完成,该措施适用于全市公共建筑与商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
来源:温州晚报
马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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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球儿童安全组织联合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显示:2010~2015年间,伤害仍然是青少年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溺水、道路、跌落、烧烫伤和中毒是伤害的主要原因,其中跌倒/坠落是青少年儿童伤害门急诊的第一大原因,占所有伤害门急诊总数的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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