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政府立法工作成果显著 今年完成3部地方立法
温州网讯 2018年温州政府立法工作成果显著,全年相继提请市人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试行)》等2部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数创历史新高。
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办获悉,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市法制办以“良法善治”为目标,以科学制定立法计划为始,以认真狠抓立法成果为终,推进立法工作与市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民生需求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今年初,温州市法制办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2018年规章建议项目,并结合市人大的年度立法计划,经前期立法调研,在充分吸收立法建议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于5月份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将《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我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第7部地方性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重点围绕“小广告”整治、“僵尸车”处置、养犬管理、共享单车管理、公共场所禁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城市文明建设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用法律手段管理城市文明建设中不文明的“顽疾”。
《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于2018年10月15日施行。该办法规范出租房屋的条件,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确立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体制,将有效解决目前温州居住房屋出租所存在的安全问题。《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该办法涵盖温州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营管理、安全与应急、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有效地保障温州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确保S1线运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019年,市法制办将继续加强与人大立法的衔接,并结合温州市政府立法五年规划,科学编制2019年政府立法计划,进一步推进立法精细化,突出地方特色。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2019年市法制办将继续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温州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顺利出台,让规范养犬有法可依,让楠溪江流域在保护中发展,让温州的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温州的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刘宏宇 通讯员 戴晓蒙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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