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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App上遇到的这些问题,权威解答来了!

央视新闻 2019-01-11 10:09:00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近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8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近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视频:税务总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问题解答

  个税申报“被受雇”可申诉

  针对部分纳税人反映: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一栏中出现了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

  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有可能是申报人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在手机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这不会影响申报人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申报人的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也将尽快核实处理申诉人的涉税信息冒用问题,如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将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对信息冒用产生的非涉税纠纷或法律责任,申报人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各级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申报人的合法权益。

  房贷扣除可次年汇算清缴

  针对个人房贷扣除是否符合报送条件等问题,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纳税人对本人或配偶的房贷是否符合条件还不太确定,可以抓紧查阅合同或者咨询有关部门,尽快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又没有来得及当月报送,可在报送相关信息后的年内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扣缴单位不需要核实扣除信息

  此外,该中心负责人还表示,单位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核实单位员工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自己对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作为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进行核实。如果有员工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情形,那么可以补正或重新填报。

  来源:央视新闻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白倩倩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