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稳就业新政为困难企业减负
新华社杭州1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浙江省人社厅获悉,浙江省围绕稳就业出台相关新政,其中最大亮点是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对困难企业的减负尤为突出。
新政规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裁员率不高且符合浙江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特定困难工业企业可按一定比例返还部分社会保险费用。据测算,2019年,仅这一项针对困难企业的“特惠”政策就可为企业“减负”百余亿元。同时,新政对裁员率不高且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预计在2019年将可为浙江企业减负30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社保费用返还”待遇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
另外,新政还在创业政策方面进行了完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高了贷款额度,着力解决初次创业人员的融资难题,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带动就业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将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补。
广大普通劳动者也可享受到新政带来的“红利”。在劳动者技能提升方面,新政从稳就业角度,重点规定了特定困难企业和失业人员的培训政策,对困难企业保留岗位、组织职工培训的,政府将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参加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除了培训补贴,还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在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方面,新政规定,劳动者失业后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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