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 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全国停用
2019-02-18 08:16:5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发布公告称,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目前,全国有12个制药公司、药厂生产此类相关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资料显示,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可用于治疗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患。其不良反应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若超量或长期连续用药,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在人体可引起溶血性肝坏死等疾病。
在公告中,国家药监局给出了四种禁用的含呋喃唑酮的复方制剂,分别为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二维呋喃唑酮片、谷海生片,多用于治疗消化系统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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