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告知父母安葬位置 是否侵犯亲属的祭奠权?
温州网讯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祭祖扫墓,缅怀逝去的亲人。清明时节,也有不少人外出踏青赏花,享受大自然。
本期《读者麻辣问答》请来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效律师就读者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让清明更“清明”。
购买仿真冥币违法吗
市民胡女士咨询:我清明扫墓时看到有人在销售仿造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有不同面值的。请问购买这些仿真冥币违法吗?
律师解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9条的规定,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以及2019年3月18日央行发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中首次明确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因此购买仿真冥币属于违法行为,请务必增强法律意识,不购买和使用类似的高仿冥币。
拒不告知安葬位置是否侵犯亲属祭奠权
市民高先生咨询:我和弟弟关系不太和睦。我之前在外地打工,从老乡那里得知父母去世了,特地回乡祭拜。然而弟弟却不愿告知父母的安葬位置,称因我多年前离家,没有尽到子女的义务,父母生前表示要与我断绝关系。请问弟弟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我作为子女的祭奠权?
律师解答:依据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长期形成的民间风俗习惯,祭奠既是生者对死者的悼念,也是对生者精神上的一种安慰,故祭奠权是民事主体基于亲属关系以及其他非亲属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对死者进行祭奠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亡者的子女,应享有平等的祭奠权,弟弟未将亡者去世与安葬位置告知高先生,已经损害了高先生的祭奠权益,高先生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就是所谓的亲属关系,是一种天然的关系。按照法理,这种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游客不文明赏花行为景区有权进行罚款吗
市民毛先生咨询:清明时节,很多人去踏青赏花。我在一景区看到一项规定,如果赏花时有不文明行为,景区将进行五至十元不等的罚款。请问景区有权对游客罚款吗?
律师解答:游客赏花时的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他人欣赏,且花木属于公共资源,也就是损害了公共利益。为制止不文明赏花现象,景区可以在赏花处悬挂醒目的禁止采摘、践踏等标识,或者安排专人对赏花不文明游客进行口头教育、引导和管理。但是管理景区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委托公园管理机构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景区管理机构可以对不文明的游客采取罚款的处罚。
挖了村民家的竹笋村民高价索赔合法吗
市民郭先生咨询:前几天,我和朋友开车上山玩,看到有竹笋便去挖了,挖了三个。结果一村民说这是他们家的竹笋,一个要赔四五百元。后来我们才看到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挖一个赔四五百元,但我们刚开始真的没有注意到牌子。村民说付款才能走,后来我们只好赔了1000多元。请问村民高价索赔的行为合法吗?
律师解答:市民郭先生侵犯了村民的财产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因此,村民有权要求郭先生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应当与被侵权部分的实际价值相匹配,村民无权以所谓的“告示牌”为由漫天要价。
可在自家林地建坟墓吗
市民林女士咨询: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有几亩地。母亲已经在为自己的身后事打算,如果她去世了,就让我们把她葬在这块林地里。请问我们可以在自家的林地建坟墓吗?
律师解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原则上是不可以的。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林地作墓地;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目前一些村有自己的“农村公益性墓地”,为村民提供安葬服务,不能进行买卖。农村公益性公墓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如果本村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够用,需要新建公益性墓地,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才可以拿村集体土地作为墓地使用。
安葬方式到底谁说了算
市民徐先生咨询:母亲去世后,60多岁的父亲再婚。我和继母的关系一般。父亲去世后,我们在父亲身后事上有了矛盾。继母说,父亲生前表示想要海葬,把骨灰撒向大海。但我从未听父亲说起过,作为子女,我们希望将父亲骨灰安葬在墓园,立个墓碑,也算有个寄托。我想问,我爸爸的身后事,到底谁说了算?
律师解答:徐先生及其继母作为徐先生父亲的近亲属,在徐先生父亲去世后均平等地享有对徐先生父亲的祭奠权,各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相互体谅,协商解决,以告慰亡者。如果徐先生的父亲在生前留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要海葬,则应遵从死者遗愿;如果没有遗嘱,其继母无法提供徐先生父亲生前想要海葬的证据,则应考虑到本地风俗和传统习惯,按照徐先生的意思安葬在墓园。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周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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