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被执行人注意 这个日期前不报告财产变动情况将被重罚

温州网 2019-06-03 19:46:00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温州法院强化执行强制威慑宣传暨集中申报财产活动有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温州网6月3日讯(记者 陈克力)名下“有矿”、有房、有余额,却在被列为被执行人期间拒不报告财产情况,被拘留后还擅自支取个人银行账户余额,平阳人雷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月3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温州法院强化执行强制威慑宣传暨集中申报财产活动有关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温州法院在执行办案中累计限制消费2838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369人次、限制出入境1385人,罚款3008件、拘留2967人、追究刑事责任66人,违法制裁率达到22.41%,同比上升8.87个百分点。通过各项强制执行措施的综合运用,有效迫使9475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和解执行,并配合推进财产处置工作,合计执行到位金额61.51亿元。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法院提出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温州市委也从社会经济发展和“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实际出发,提出探索破产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此举意味着,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没有足够偿还债务的经济能力的被执行人,温州法院正在积极探索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在调查和清算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和法院共同指导下的和解等行动,为诚信的债务人减负解困。

  发布会上,温州法院还向全社会发布集中申报财产的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2019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止,限期一个月内主动、如实报告财产,法院将视情减轻或者免除相关处罚,并列为诚信记录、信用修复的重要依据。对依法应当报告财产限期仍拒不报告或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在公告期满后从重处罚。

  据了解,财产报告的内容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现有的财产情况,以及收到通知前一年到报告之日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执行法院补充报告。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及历史变动情况,也应当提交零财产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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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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