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征意见 至2021年对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温州网 2019-07-05 06:24:00
7月3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温州市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温州网讯 7月3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温州市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共有7部分30条,涉及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标准、用能成本、用地成本、融资成本、用工成本、出口成本以及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内容。

  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标准上,有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实施创新税收优惠、推行特种设备等部分检验检测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九方面内容。

  其中,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在推行特种设备等部分检验检测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上,对小微企业成立3年内,首次产品质量送检的免收委托检测费,之后送检的减半收取;对温州“5+5”产业中广泛使用且量大面广的钢卷尺、标准筛、平板、电子天平、千斤顶、工业用玻璃温度计、数字温度指示仪、温湿度计、电流表、电压表等十大计量器具委托检测费用降低25%收取。

  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上,意见稿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5.29分(含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环节收费,取消除申请验表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外的所有业务收费。做好全部临时接电费清退工作。降低小微企业接电成本,全市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由需用变压器容量50千伏安提升至100千伏安。

  市政府网站显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77-88968023;电子邮箱:164134702@qq.com。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蒋文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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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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