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要制订公布等级标准与参考价格
温州网讯 今后,家政服务业将有立法保障。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已列入2019年温州市地方性法规年度立法预备项目,该局起草了《温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共29条,对立法宗旨、发展原则、监管主体、家政服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扶持和管理、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该《草案》有利于营造我市“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的家政服务市场氛围。
给予家政服务人员
补贴和奖励
据估算,全市有家政服务需求的有十几万户家庭,但是家政从业人员目前只有6.8万人左右,整体呈现供不应求、供不适求的状况,特别是优质的家政服务人员更是“一工难求”。
对此,《草案》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给予健康检查、职业培训、住房租赁、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权益维护等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家政服务人员提供路费补贴、住宿补贴、周转性家政公寓,为在职业能力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者专项能力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家政服务人员,提供补贴和奖励等。另外,优先支持建立职工集体宿舍,园区配建职工宿舍优先面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等。
制订并公布
等级标准与参考价格
另一方面,由于家政市场仍存在无证经营、违规操作等现象,薪酬定价随意并无序上涨,市场整体环境恶劣,行业自律尚未形成。为了让市民“用得起”,《草案》提出,有关部门应建立阶梯式薪酬指导制度,制订家政服务等级标准和家政服务费参考价格,并向社会公布。经评估需要调整的,应当及时调整。
加强健康检查
要求持证上岗
最让人关心的,还是家政从业人员靠不靠谱的问题。对此,《草案》加强了家政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培训考核的要求,更要求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档案和持证上岗。
例如,《草案》规定了分类体检制度,明确规定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上岗前体检,并且每两年至少组织在岗家政服务人员体检一次。同时,对于提供烹饪或者对孕产妇、婴幼儿的照护等家政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规定了强制体检的义务。
家政服务经营者应当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且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一次。
而在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档案中,要如实报送家政服务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信息、培训和考核信息、从业经历、保险信息、消费者评价和投诉情况以及其他信息。
家政服务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应当持主管部门免费发放的居家上门服务证,该证应当包含前述信息以供消费者查询。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胡晚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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