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温州网讯 中秋、国庆将至,正风肃纪“不放假”——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成立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查处。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鹿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唐贤豪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月至3月,唐贤豪7次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唐贤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清市青少年宫副主任张茂献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2月以来,张茂献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不力,长期违规单独使用一间带内、外室的办公用房,面积共30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达21平方米。2019年7月,张茂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瑞安市陶山镇人大副主席何东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间,何东利用负责陶山镇征兵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现金、超市卡、中华香烟等财物,合计价值2.4万余元。2019年8月,何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所所长陈万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陈万东通过虚增租船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82150元用于所里临时人员出海补贴、接待费用等违规支出。2019年8月,陈万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苍南县公路管理局路政四中队中队长林开亮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中秋节前,林开亮先后收受其管理辖区内某运输公司负责人超市购物卡、礼品等节礼,价值共计9000多元。2019年8月,林开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针对通报的典型问题,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越是假期节点,越要紧绷作风建设之弦。各级党委(党组)要保持政治定力,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主题教育整体部署,结合“9+4”专项整治重点,主动开展各项督查督导工作,打好纠正节点“四风”问题组合拳。
来源:温州日报
通讯员 温季轩 记者 缪眎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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