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拟设欠薪应急周转金 助解欠薪职工燃眉之急
温州网
2019-10-11 07:48:00
应急周转金的额度标准为市本级、县(市、区)不少于200万元。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温州市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征求公众意见。
应急周转金是指为了解决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酌情垫付的职工工资或临时生活费、路途费等。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应急周转金的额度标准为市本级、县(市、区)不少于200万元,辖区内从业者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其他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一定额度。劳资矛盾复杂、劳资纠纷多发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应急周转金筹集额度。
应急周转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在人力社保部门或乡镇(街道、管委会)设立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后,负责发放的人力社保部门或者乡镇(街道、管委会)自动取得垫付资金的追偿权。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胡晚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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