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留瓯返瓯工程”25条

温州网 2019-10-22 07:19:28

  温州网讯 近日,瓯海区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留瓯返瓯工程”二十五条举措》,在创业支持、就业保障、引才用才机制、人才住房保障、人才服务等五大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力邀高校毕业生来瓯海、留瓯海。“留瓯返瓯工程”二十五条适用对象和范围是在瓯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邀来瓯参加人才交流活动的师生;涉及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和推荐的企事业单位。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全国、省、市创业大赛中荣获前三名的,并代表瓯海参赛的,按其获奖金额同比例给予奖励;获奖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后,可优先入驻国家大学科技园,转化落地成创业项目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给予5万~50万元的项目资助,享受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3年以内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30万元、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贷款贴息,贷款和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就业补贴、路费补贴、社保补贴,各种“贴”心保障

  瓯海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最多2次累计10天的免费或优惠短期住宿服务。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首次到瓯海区企业就业的,按照出发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已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买房、租房优惠政策

  对新来瓯首次申请人才公寓的人才,第一年给予租金减免。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可享受最高6年租金优惠。

  同时,实施首年租房零负担计划。向市场租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至少给予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3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对新来瓯首次申请住房补贴的人才,另外发放“安家券”,凭券可享受首年最高全额租金补贴。

  向全职在瓯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4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应届大专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再就业

  在落户方面,本科以上学历和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先落户(存档)、再就业。

  在子女入学方面,博士学位人才子女的教育就学,由公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全日制硕士人才子女就学,优先统筹安排;工业企业中全日制本科人才子女就学,根据教育资源情况,按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全日制专科且符合新居民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的引进人才(非瓯海户籍),根据教育资源情况,按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街道内学额情况酌情解决。

  另外,瓯海还计划制定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建立高校毕业生在企最低年薪“联盟”,指导企业按照专科生5万元、本科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承诺最低年薪标准,并写入劳动合同。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吕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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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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