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玮:一名女检察官的“侠骨柔情”
一切始于对检察工作的“爱”。2008年1月,王玮通过选调考试进入温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从检以来,她一直奋战在业务一线,对待违法犯罪,她有着侠之大义,嫉恶如仇,曾成功追诉漏犯3人,其中追诉漏犯判处12年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各1人。
2013年,温州市检察院设立未检部门。全新的部门,全新的实践。王玮作为“创业元老”,与同事一道摸索,参与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社会调查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机制的起草工作。
作为一名10岁孩子的母亲,王玮更深知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背后关乎一个孩子的人生甚至是一整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对待每个案件,她都告诉自己,“要仔细、仔细再仔细,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未成年人。”
在一起强奸10岁幼女的恶性案件中,由于被害人母亲作了不利于被害人的证言,法院一审仅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在二审抗诉阶段,王玮重新设计问题询问被害人母亲,并向鉴定人员进一步核实相关专业问题,取得了关键性证据。最终,何某被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小女孩被侵害,心理受到的创伤很大。”从被害小女孩慌乱空洞的眼神中,王玮懂得了她的心有余悸——积极为她申请提供心理干预、疏导,最大程度地降低小女孩的心理创伤。
2015年9月18日,王玮接手承办轰动一时的章某某等35人拐卖儿童案。该案参与犯罪人数、事实众多,涉及跨多省犯罪,贩卖婴儿层级广、数量大。多少个日夜,多少次阅卷,王玮全身心扑在案件的办理上。后来,庭审历时三天,她凭借扎实的庭前准备,沉着应对31名辩护律师,取得了良好指控效果。
但这个案件对王玮来说,并没有终结。安抚收买人家庭情绪、借助媒体寻亲、督促妥善安置被拐卖婴儿、剖析案件背后社会问题、发布办案手记、在案后对被拐卖婴儿跟进回访……和同事一道,她们用检察特有的“温情”积极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2018年3月,该案获评全国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018年4月,王玮转岗到了民事行政检察部。从零开始,对王玮来说已不是第一次。她心底的那股子“韧劲”又上来了——几乎每天下班后都会给自己留出一部分时间在办公室学习理论知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是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的最后一道司法程序。要走近当事人,行使好调查核实权,确保监督有成效,这才是对老百姓最好的‘交代’。”王玮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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