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泰顺侨胞回国法律风险提示
疫情时期,是否需要回国?回国途中需要注意什么?回国后又该怎么防控,还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回到泰顺后又要做什么?...相信很多海外侨胞都有许多这样的疑问
海外来泰怎么办
海外入境中国要隔离观察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各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来自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入境后采取有关检验检疫和防控举措,如测量体温,实施居家或集中观察等。这些做法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既是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也可以有效阻止疫情跨国传播,对中外各方的疫情防控来说都是有利的。
对外国人的防控措施和本国公民一样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对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相应措施,会充分顾虑到当事人合理关切,尊重他们的宗教和风俗习惯。入境后,所在社区将提供必要保障和协助,帮助解决好生活方面实际困难。
出入境人员怎么进行健康申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所有出入境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申报,海关在口岸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有没有在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的地区或者是国家,以及有没有接触史。申明卡翻译成了十种以上的语言,并且专门开发小程序,出境人员在到达口岸之前就可以使用手机来进行填报,生成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放,实现“网上报,码上通”。
出入境环节怎么防止疫情从境外输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对所有出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
“三查”是百分之百查验健康申报,全面开展体温监测筛查,严密实施医学巡查。发现有症状的,或来自疫情较严重国家和地区,或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的,严格实施“三排”: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及实验室检测排查。
“一转运”是对“三排”中判定的确诊、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落实转运、隔离、留观等措施。
疫情多国蔓延,跨国旅行会限制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会密切关注海外疫情的发展,根据情况和形势变化,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沟通协调协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跨国旅行活动。希望跟外方一起努力,做好人员交流工作,保障中外人员交往和各领域交流合作不受到大的影响。
国际航班会有什么防控措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加强航空器、机场通风消毒,做好出入港旅客体温检测,加强包括机组、安检人员在内的一线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及时发布针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防控指南等。针对当前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蔓延的情况,民航局制定了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综合所在国或所在地的疫情形势、航班运行特点等多个指标,区分航班运行风险,实施差异化管理,做到精准防控,精细施策。
法律风险提示
现在居住国疫情形势严峻,是否应该回国?
根据国内疫情防控规范和实践经验启示,传染病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居家是最好的防护,流动是最大的风险。目前青田已有8例输入性病例,可见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回国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侨胞回国前应当将行程和健康状况事先通报,同时填报“泰顺县境外返泰人员申报平台”。具体申报,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海外泰顺同胞咨询服务热线(0577-67582745,13858819707)。
请侨胞在抵泰1小时内向居住的乡镇报告。对不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回国途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侨胞回国途中、回国后,请务必佩戴口罩等防护品,减少触摸公共场所物品,与人交流保持距离。
若已出现感冒、发烧、呼吸道感染症状、腹泻等症状,建议前往当地医院及时就医,若确需返回中国的,更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主动进行健康状况和行程报告,并配合机场安检人员、疫情防控人员检疫工作。
对于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报告、不就诊,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对拒不佩戴口罩,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将涉嫌妨害公务罪。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抵达国内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返泰侨胞在主动报告相关情况后,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观察,自觉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
对于拒绝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的,将可能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的,将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将触犯妨害公务罪等罪名。
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在网络上传播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侨胞身处国外,获取信息渠道较广,国外言论无法辨别其真实性,在没有验证后转发,存在风险。
万一造成严重后果,法律责任重大,因此华侨需选择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并审慎发表朋友圈意见以及转发相关信息。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