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综合保税区
温州网讯(通讯员 陈佩蕾 李智 陈蕾如) 记者昨从市府办(口岸办)、温州海关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温州综合保税区,这标志着我市在打造新一轮扩大开放新高地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温州现已形成海、陆、空、邮口岸全方位、多层次开放的新格局,是浙江省口岸开放门类齐全、口岸运量增长较快、口岸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之一。与此同时,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温商优势独特,拥有覆盖全国、连接世界的温商网络,温州各界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对设立综合保税区有着强烈的期待和需求。
温州综合保税区落户于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44平方公里。我市于2019年2月启动申报,由市府办(口岸办)、温州海关、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抓,在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管、外汇、税务等部门的协助下,从全省5个城市竞争中脱颖而出,率先完成国家八部委联审并通过国务院审批。目前,温州综合保税区工作重心已转到招商、建设上来,力争一年内建成验收并封关运行。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9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1条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温州作为今年新批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综保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可以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温州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保税服务业等行业项目,建设外向型重点项目聚集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积极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两区”建设,为温州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开放平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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