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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飙车妻子拍视频发朋友圈炫耀 被罚款1900元吊销驾驶证

温州网 2020-03-17 07:35:04

  温州网讯 “走起,达到人生最高峰!”近日,一名女子在朋友圈发了一段丈夫超速飙车的视频进行炫耀,引起温州高速交警关注,经查。该女子的丈夫黄某驾车在G1523甬莞高速渔寮隧道内最高时速达到193公里。昨天记者获悉,警方对黄某依法罚款1900元并吊销驾驶证。

  3月1日下午,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并且还用手机拍下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温州高速交警立即对视频进行了分析,确定涉事路段为G1523甬莞高速福建方向渔寮隧道内。经过一系列的数据研判,3月4日,温州高速交警成功锁定一辆浙C车牌的白色大众越野车和驾驶员黄某。

  黄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超速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黄某交代,3月1日下午,他与妻子在苍南看望亲戚后,下午2时50分许,他们从龙沙收费站进入甬莞高速,在途经福建方向渔寮隧道时,觉得路况较好、车子也少,就想尝试一下自己的车可以开多快,瞬间启动了“飙车模式”。坐在副驾驶的妻子董某这时候也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速度与激情”的时刻,随后将视频配文发到了自己微信朋友圈。

  3月10日,警方收到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黄某当时的车速达到了187~193公里/小时。

  温州高速交警提醒,所谓“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当机动车行驶速度每小时60公里时,一般人从意识到危险实施刹车动作反应时间大致需要0.7秒至1.0秒钟,反应距离约为17米(空驶距离),当以12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人的反应距离约为39米(空驶距离),成倍上升。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骁 通讯员 吴盛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姜蕾蕾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