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来温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控 医疗报销也有明确规定
3月18日,温州印发《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措施自3月19日起执行。同时,首次根据疫情输入风险程度分类划分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对境外人员来温的相关规定。
境外来温人员一律实行隔离
《通知》首次提出了境外疫情国家(地区)按高、较高、中、低风险程度四类划分,同时对不同类别的来温人员实行分类管控:
对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4个高风险国家,法国、德国、西班牙、新加坡、美国等5个较高风险国家的入境来温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
对泰国、英国、澳大利亚等16个中风险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温人员,移交属地管控,实施居家隔离14天;
除以上三类外的低风险国家(地区)抵达目的地或居住地后,需在1小时内向辖区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实施居家隔离14天。
此外,如中、低风险国家(地区)来温人员没有固定居所的,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14天集中隔离。
境外疫情国家(地区)划分参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分类防控的通知》实施,将根据境外疫情动态,进行实时更新。更新内容可参照官方文件、权威媒体最新发布。
记者还了解到,温州境外管控措施明确“隔离、医疗费用自理”原则。集中隔离费用标准,视当地隔离点实际而定。医疗费用方面,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