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丽水市鼓励基层工会发放疫情防控特别消费券

丽水市鼓励基层工会发放疫情防控特别消费券

丽水网 2020-04-24 17:10:00
近日,丽水市总工会印发《关于2020年防疫期间工会经费使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层工会根据工会经费结余和年度收支情况,可按照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向全体职工会员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消费券。

  近日,丽水市总工会印发《关于2020年防疫期间工会经费使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层工会根据工会经费结余和年度收支情况,可按照每人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向全体职工会员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消费券。

  市总工会介绍,本次特别消费券发放的目的,是在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向好的情况下,为积极促进我市服务业有序恢复、提振社会消费信心助力。为保障特别消费券的顺利发放和积极使用,市总工会同时作出相应规定,要求特别消费券发放须建立台账,不得发放现金;消费券须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并在6月30日前消费完毕等。

  我市约有职工会员36.8万人,如果特别消费券都能被有效使用,对促进我市消费需求能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此外,根据“基层工会向会员收取的个人会费可以用于开展春游秋游”的规定,通知还鼓励基层工会采取个人自主安排、安全有效的方式,在市域范围内开展以户外为主的春游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通知》中要求各级工会深入开展防疫慰问,进一步关心关爱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各级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规模的防控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

  《通知》还要求,各基层工会在组织会员文体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消费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会经费支出“八不准”等有关规定。要切实加强防疫安全教育引导,做好防护措施,推动消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正祥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