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出炉 疫情期间挽回经济损失2155万元
温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一季度全市共接到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878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688件,同比上升33.91%。其中咨询274件,投诉10686件,举报共7828件,立案查处1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5.59万元。
报告显示,电商平台投诉急剧上升,涉及网络购物投诉举报9140件,涉及浙江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不予发货、延迟退款等问题的投诉举报368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19.92%、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予退货退款的投诉举报168件,涉及金额400万元左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2726件,占投诉总量25.51%,质量问题普遍存在于服装鞋帽类、食品饮料类、交通工具类、家居用品等商品类投诉以及餐饮服务投诉。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防疫用品成投诉举报焦点,共受理口罩等防疫用品投诉举报1358件,占投诉总量的7.33%,涉及问题主要集中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发货滞后等方面。如2020年2月2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灵溪某药房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于今年1月25日从一业务员处以0.6元/个价格购进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2000个,后以1.0元/个价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2000元。以0.6元/个价格购进无中文标签标识口罩1.2万个,以1.2元/个价格售出6000个,赠送亲友6000个。经查明当事人销售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属于假冒产品,该产品冒用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应认定为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5万元的处罚。
“受疫情影响,受理退订类消费投诉举报919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4.96%,较往年同期明显增多,涉及问题主要集中在餐饮定金、旅游团费、机票等难以全额退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温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医护人员杨女士反映,其与丈夫预订了1月下旬东北环游的行程,向某旅行社支付团费共计12060元。疫情爆发后,杨女士决定放弃休假,全身心投入到防疫工作中,但与旅行社多次协商退款无果,后经调解已获得全额退款。
与此同时,价格问题相关投诉举报322件,占投诉总量1.73%,涉及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明显高于正常售价、未明码标价、额外收取配送费等方面,其中口罩、酒精及消毒液、蔬菜油粮的投诉排在前三。如该市泰顺县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当地某家药店销售的双黄连口服液售价为20元/盒,售价偏高,要求退还差价并予以查处。经调查该批双黄连口服液进货价为13元/盒,进销差价率为53.85%,涉嫌哄抬药价被立案查处。此外,数据分析显示,疫情期间投诉举报呈现由实体店变为网店、微商的趋势。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鲍南南 通讯员 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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