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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了36万人,犯罪金额超7.8亿!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终于一锅端

温州新闻客户端 2020-08-09 18:56:52
近日,乐清法院依法对百余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系列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抱金砖”“富贵舟”“放心贷”……这些贷款APP你眼熟吗?标榜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额度高在网上大肆推广,诱骗借款人借钱,实际却是收取高息、高服务费、高续期费等,继而通过“爆通讯录”相威胁、打电话骚扰借款人及亲友,甚至“P图”等各种手段催收还款。近日,乐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王某、罗某等百余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系列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网上贷款,36万人被“套路”

  2018年,乐清姑娘夏某因急需用钱,偶然看到网络上推广的放贷软件APP,号称“放贷快、门槛低”,于是她下载该APP并按要求申请贷款3000元。

  而夏某实际拿到的贷款却只有2100元,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夏某被告知贷款要收30%的手续费、服务费等。由于急需用钱,夏某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就认了。

  然而,麻烦的事就因为这次贷款,夏某被纠缠上了。借款期限是7天,到期后要按3000元全额还款,由于夏某没有工作,她无法按期还清贷款。续期也是7天,也要先交30%的费用。夏某还另外在此类推广的贷款APP上多次贷款,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新贷款还旧债,每一次,都要被贷款公司收取30%的费用。夏某共贷款3万元,经过4个多月,加上高额的逾期费等,夏某的债务累计已达到7万余元。

  夏某无力还款,等待她的是催收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的催收方式,给她施加压力,迫使她还款。最令夏某害怕的是,催收人员竟然利用“P图”伪造她的不雅照片,恐吓夏某。夏某最终选择了报警。

  据不完全统计,跟夏某有同样遭遇的,深受该类贷款APP困扰的受害人,全国有36万人之多。

  恶势力集团“套路贷”,涉案金额超7.8亿元

  夏某借贷的多款APP,实际控制者都是黄某、王某、罗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开始,赵某(另案处理)经营浙江链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肆发展非法网络高利借贷活动,为逃避侦查分别在安徽省池州市、江苏省盱眙县、浙江省义乌市、温州市瓯海区等地注册成立不同的分公司,分别由黄某、王某、罗某负责经营,积极招收成员,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开发“阿尔法”“富贵舟”“抱金砖”“放心贷”等各种手机贷和纯现金贷放贷APP,通过网络招录大量员工,运用网络、短信等方式向公众推广,并虚构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额度高等各种诱饵,引诱借款人下载APP,在放贷过程中刻意向借款人隐瞒收取高息、高服务费、高续期费、高逾期费等事实,诱骗借款人注册、借款,并要求上传手机通讯录及苹果手机ID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在APP操作过程中设置陷阱,在违背借款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行放款,并设置取消借款障碍,对借款人实施诈骗。

  由王某实际控制的兆煌公司和罗某实际控制的达亨公司等分公司负责APP放贷运营,以服务费的名义,收取25%至30%的高额“砍头息”,还款期限为7日。在催收的过程中,还通过话务员“推荐”,引诱借款人续借,并收取每7天30%的高额续期费、每日3%的高额逾期费。经查,该恶势力集团犯罪金额至少达7.8亿元。

  恶劣手段强迫催收,成员还有大学生

  由黄某实际控制的鲲宇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负责催收借款。公司下设初催、复催、终催组等催收组及稽查组,成员共百余人。分别在借款人逾期3天内、第4天到第10天,第11天到第14天陆续以“爆通讯录”威胁、打电话骚扰借款人及其亲友、锁定苹果ID抹除手机数据等各种滋扰手段进行催收,造成借款人手机黑屏、不停响铃、抹除手机内所有数据、将手机锁死等,迫使借款人手机无法使用。

  同时,催收组还引诱借款人续期,并积极协助放贷APP以手续费、续期费、逾期费等名目骗取被害人财物,并以爆家属通讯录和涉嫌合同违约、“P图”、影响征信等虚假理由进行威胁,扰乱借款人及其亲友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丁某,通过网络招聘信息应聘到该公司上班的。由于高学历,她入职后很快就任公司售前客服部主管。她说:“我也知道在这样的公司任职不好,但高工资、工作轻松的工作环境,打消了离职的念头。”丁某说,工资底薪是每月8000元,提成最多的时候有3000元,还有住房补700元。

  119名被告人中,大多通过网络招聘信息入职到这些公司上班,多名被告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乐清法院认为

  黄某、王某、罗某、丁某等11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他们在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过程中,或在协助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过程中,指挥他人实施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他们为共同实施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而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乐清法院依法对他们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其中,对部分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的话务员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陆珊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