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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第十二批温州市信访件10件

温州网 2020-09-14 07:36:00

温州网讯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第13天(2020年9月13日),相关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9月13日,中央督察组交办温州市信访件10件,已全部移交各地,涉及8个县(市、区):分别为鹿城区1件,龙湾区1件,瓯海区2件,瑞安市1件,永嘉县1件,平阳县1件,苍南县2件,经开区1件,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方面5件,生态方面1件,水方面2件,土壤方面1件,噪音1件。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瑞安市:“以点扩面”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911日,瑞安市收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反映“瑞安市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碎石加工场企业50余家,噪音、扬尘、污水污染严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碎石场排查整治工作。

针对信访件交办反映的问题,瑞安市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举一反三,以点扩面,迅速对全市范围内碎石加工场开展排查整治,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成效。各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属地住建、资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全市碎石加工场的相关情况。同时,对各乡镇街的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梳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再会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关于严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一刀切”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分类施策,以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苍南县: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加强日常管理

98日,苍南县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部分汽车检测站人为干扰汽车环保检测,使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通过年审”。苍南县委常委陈久喜第一时间带领相关单位立即进行现场核实,要求举一反三,彻底排查。

经核实,苍南县共有3个汽车检测站,分别为苍南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苍南县圆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苍南县龙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工艺流程为:汽车—外观检测—底盘检测—环保尾气检测—安全性能检测—安检检测报告。这3个汽车检测站均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检查人员现场核查了检测人员资质档案、设备档案,随机调取了汽车尾气检测操作视频记录检查,未发现异常。但检查中发现,检测人员档案及设备档案未能实现一人一档、一设备一档,部分设备使用记录仍需完善。

苍南县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3家检测机构对人员档案、设备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做到一人一档、一设备一档;要求三家尾气检测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对使用过的设备要及时记录,做到有迹可循。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温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陆珊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