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升级版“限塑令”如何落实落地 且听政协委员支招
温州网讯 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然而这些塑料袋往往上百年也难以自然降解,燃烧它们又会产生对人体危害严重的致癌气体,也会给地球造成很大的负担。因此,解决“白色污染”问题,需要建立多管齐下、多元治理的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近年来,市政协高度重视“限塑令”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调研,不少政协委员提案予以关注,市政协办公室与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合办的《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访谈栏目也多次将目光聚焦“限塑令”。如今,温州“治塑”终于有了明确时间表,并力争五年内有效控制“白色污染”。
近日,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建设“五美”新温州、打造“美丽中国温州风景”提供有力支撑。
此番“限塑”重拳出击,能否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本期《委员观察》栏目聚焦我市升级版“限塑令”,听听政协委员们是怎么说的。
温州“治塑”定下“五年规划”路线图
该《办法》分层级、分步骤、分领域、分区域,有力有序推进塑料行业污染治理。其中,到2020年底率先在鹿城区建成区的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市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1年底,温州市市区建成区的商场、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力争鹿城区、龙湾区、乐清市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办法》坚持系统治理,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对塑料污染治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办法》既提出了禁止、限制类的管制要求,也明确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替代产业,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处置等系统性措施。政策调整既针对传统领域,也包括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在保障任务目标可达性的同时,也为形成塑料污染治理新型模式提供政策空间。
调查发现“限塑令”落实情况喜忧参半
“治塑”已箭在弦上,那么目前消费市场对“限塑”乃至“禁塑”的落实情况反映如何?近日,记者走访市区五马商圈一带,发现这里各式网红茶饮店林立,受到不少年轻人的追捧。在某知名茶饮品店内,商家同时摆放着纸吸管与普通塑料吸管。“许多消费者接受不了纸吸管,会主动要求换成塑料吸管。”店员说,塑料吸管还没用完,为避免浪费,就继续摆放着供消费者取用。
在不远处的另一家茶饮店,记者没有找到普通塑料吸管,取而代之的是可降解塑料吸管。店员说,这种吸管既环保又避开了纸吸管影响饮品口感的缺点,更加为消费者所接受。
在一些大型快餐品牌店里,记者发现原先每个订餐窗口处摆放着的标有“吸管自取”字样的盒子已被全部撤走。记者随机点了杯饮品并向店员索要塑料吸管时,店员表示为了响应“限塑令”,该店已取消吸管的使用,所有饮品均改为直饮。
在各大商超,按大小个数付费取用的可降解购物袋,对于前来购物的市民来说早已习以为常。更多的市民自行携带可重复使用的布袋等,既方便又节省了购买塑料袋的费用。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还是有个别商家或是小摊小贩仍旧“我行我素”,继续在使用塑料吸管或是塑料袋,他们有的称可降解塑料袋价格高,难以被消费者接受,有的则干脆表示不清楚“限塑令”一事。
类似的情况在外卖行业也较为普遍。记者从某外卖平台的骑手处了解到,大部分的外卖商家仍在使用传统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只有少数商家使用了铝箔餐盒和纸袋。
企业呼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新丰集团是国内纸品行业的温籍龙头企业。前段时间,新丰集团总裁缪新颖刚刚参加完在海南举办的“禁塑”论坛。通过论坛他进一步了解国内“禁塑”行动的进度,同时希望将企业的新产品推向海南这一“禁塑令”的先行地区。
新丰集团的新产品,就是特种纸胶带和特种纸吸管。在缪新颖看来,目前市面上即便是声称的“可降解”制品,在降解条件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价格较高,很难被消费终端广泛采用。而由阔叶浆制成的特种纸,可再生、可降解,可完美替代塑料制品,且更加轻量化,开发成本也要明显低于可降解塑料。
“相对于传统的黄胶带,纸胶带在回收环节更有优势。但毕竟是纸质的,存在断裂的风险,所以物流商可能还是比较谨慎。”对于客户的观望态度,缪新颖表示理解,消费市场切换使用纸吸管等制品,尚需时日。同时,他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有力推动“治塑”措施,早日用纸制品替代塑料制品。
市政协常委、温州市瓯礼文化研究中心理事长徐亮:
鼓励快递行业使用可降解包装袋,屡教不改企业应予重罚
“限塑令”发布之后的这几年,各行各业在限制和减少塑料袋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随着快递业的飞速发展,快递包裹产生的废弃塑料包装袋和胶带随处可见。这些塑料垃圾需要上百年才能被完全降解,给环境造成巨大压力。为此建议:
一是有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快递使用塑料包装袋管理办法》,将快递非绿色包装袋和胶带纳入限制使用范畴,并奖励快递公司使用可降解包装袋;监管部门应加大日常巡查强度,提升执法力量,加强法治力度,督促快递公司使用可降解包装袋。对屡次被查拒不整改的快递公司、电商平台,应采取曝光、停业整顿、纳入黑名单等行政处罚。
二是鼓励、引导快递公司回收利用废弃塑料包装袋集中处理,给予税收倾斜、经费补助。同时加强对塑料包装袋生产销售源头倒查,广泛宣传“限塑”重要性,增强市民的“限塑”意识,从而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
市政协委员、民进鹿城区基层委主委、鹿城区考试中心副主任蒋樨:
宣教工作和严厉禁止并举,促进升级版“限塑令”落地落实
2017年,借着温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契机,我曾提交过一份提案,希望能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当时,距离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限塑令”,已经过去10年时间,但我在调研中依然发现三大问题:源头未禁,塑料袋等传统塑料制品的厂家生产未被禁止;合力未显,执法部门各自为战,没有针对“限塑”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百姓未动,相关部门未能开展有效的宣传工作,增强人们的“限塑”意识。
缺乏地方配套政策,是“限塑令”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的原因之一。此次温州多部门联合出台升级版“限塑令”,既是政策配套,又看到了部门合力,值得期待,关键还是要实现宣教工作和严厉禁止并举。
在宣传教育方面,“限塑”不单单是执法部门的事,应发动各行各业一起参与做好宣传工作,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此前,我参加鹿城区教育系统防疫工作督查时,发现某民办幼儿园依然库存有塑料吸管。学校负责人在得知今年元旦起鹿城区已禁用塑料吸管的规定后,立即予以销毁。
在严厉禁止方面,除了部门严格执法外,还可以通过小区物业督促居民使用可降解制品。相关管理部门可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对小区物业进行约束。
市政协委员、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全媒体节目中心农业栏目总制片人潘剑叶:
利用财政补助降低消费者成本支出,促进可降解制品行业健康发展
想要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公认的有效方法就是用新型环保材料替代传统的塑料制品。我受邀参加了去年10月召开的中国塑料协会年会,了解到目前全国范围内“禁塑”工作推进存在着不少的阻力。
可降解制品特别是全降解制品价格较高,是不争的事实,这让消费者难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导致企业、行业难以下定决心投入资金加大生产。
实际上,就企业而言,可降解材料并不存在技术壁垒,关键在于产业链能否得到彻底的转型发展。针对温州的实际情况,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帮助降解材料企业壮大发展。一方面,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补助,降低消费者对可降解制品的成本支出,提高他们的接受程度,从而鼓励行业企业扩大规模,提升产能,保证“塑料替代品”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强制传统塑料包装袋等退出消费市场,并加强后续的执法工作。通过改变大众的消费习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降低产品成本。
市政协委员、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静:
生产厂家可通过注明可降解标识帮助消费者尽量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解决塑料制品白色污染是个大难题,人们习惯于便利地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而忘记了塑料袋的降解时间需要百年以上,它的燃烧会产生对人体危害严重的致癌气体,也给地球造成了很大的负担,需要多管齐下、多元治理的模式,齐抓共管才能出成效。近段时间,省市两级密集出台的相关规定,包含了强有力的限塑措施以及措施落实到位的时间节点,将限塑、减塑、禁塑行动提上了日程。为此进一步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限塑令中规定的相关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执行,对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是大力提倡宣传限塑减塑行动,引导生产厂家在塑料袋包装上注明可降解标识,帮助消费者区分不可降解与可降解塑料袋。积极宣传并鼓励市民尽量使用环保袋和菜篮子,循环使用可降解塑料袋,在源头上减少塑料垃圾的产生。
三是建立奖罚制度,鼓励住宿、餐饮、菜场、超市等服务行业使用符合卫生标准、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外包装,在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
四是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工作纳入绿色机关、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学校、绿色市场等各类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正反激励措施,有效推动、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的使用。
五是政府应多培育生产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厂家,并引导厂家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加强对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朱斌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