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位债权人为他免除337万债务 瑞安一男子因诚信“重获新生”
温州网讯 2019年温州法院率全国之先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探索和实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瑞安法院裁定一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3位债权人一致通过清理方案,受偿1466100元,免除3374096元,债务人杨某也通过自身努力,擦去因经营不善导致的信用“污渍”。
杨某自2012年以来因生意经营亏损、资金短缺而债台高筑,牵涉8个案件13位债权人,债务达484万余元。因背负巨额债务,杨某夫妻离婚,又常年受限于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很难找到工作维持正常生计。案件执行期间,杨某积极配合法院处置财产,主动申报位于乡下的老房子,但该房子被拍卖后仅偿还了很小部分债务。近十年来,杨某一直试图还债,奈何收入微薄,甚至无法清偿债务产生的利息。
2020年6月5日,听闻可申请类个人破产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杨某第一时间到瑞安法院提交申请。2020年6月8日,瑞安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杨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启动个债清理工作。6月15日,瑞安法院指定瑞安市司法局黄晓标担任杨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公职管理人。6月16日,瑞安法院在温州法院两级公告平台上发表债权申报公告。在债权申报期间,有13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13笔债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总额4840196元,主要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
据公职管理人调查,债务人杨某名下仅有其主动申报的一处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的拆迁安置房,再无其他财产、债权,因此该拆迁安置房权益成了完成此次清理的唯一途径。
按现有市场评估价格,政府将给予该拆迁安置房120万元补偿款,但仍与债权数额差距甚远。为了让债权人受偿更多的款项,杨某做了不少努力。经多番沟通协商,杨某向法院、公职管理人及债权人推荐了一位出价最高的买主,最终将该拆迁安置房以1466100元转让他人,溢价率22%,债权人受偿比例远超预期。
2020年7月20日,瑞安法院召开杨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484万元的欠款拖了近十年,一开始很生气,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也看到他的处境确实可怜,所以也没想过能再拿到钱。哪想到能接到他主动还钱的电话,还是一百四十多万,挺意外的。”13位债权人对杨某的努力表示认可。
后经债权人集体表决最终全员通过清理方案,清偿比例达30%。其中12位债权人同意在受偿后放弃剩余债权和利息,还有1位债权人因其自身原因与债务人另行达成和解协议。后杨某及时配合法院、公职管理人完成拆迁安置房权益的过户手续,让13位债权人及时受偿1466100元案款。
2021年3月30日,瑞安法院裁定终结申请人杨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因债权人受偿债权后均同意解除对债务人杨某的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现法院已对其进行信用修复。
本案参照破产法的原则和精神,同时遵循浙江省高院关于个债清理的指引,引入公职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真正实现“执行不能”的案件有序退出,让“诚实而不幸”的人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也为激发社会活力提供了新的思路。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 黄伟 通讯员 芮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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