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选聘增补岗位
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是天津大学和温州瓯江口管委会合作共建的研究院,是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围绕安全应急领域,以生命健康产业为主导方向,聚焦应急医疗装备器械与药品等产业,发挥天津大学品牌辐射效应,集聚国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建成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技术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
一、选聘增补岗位
本次选聘增补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选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人才选聘增补计划表》
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人才选聘增补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4763980@qq.com,报名材料压缩到文件夹,邮件主题:“姓名+选聘岗位”格式,如“张三+机关内勤”,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未按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则报名无效。
二维码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天津大学温州安全(应急)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初审及反馈:研究院工作人员于6月17日16:00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请确保邮箱和手机号填报无误。
(二)初审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两轮面试考试办法,考试方式采取线下面试。研究院将组织初审通过者进入第一轮面试,根据面谈情况,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由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入围第一轮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
(三)复审面试
1、入围复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所要求的各类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复审由研究院组织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根据复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瓯江口发布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
(五)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江口发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聘用人员纳入员额报备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研究院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体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研究院确定。
8.咨询电话:13857766800(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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