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温州网 2021-06-12 09:43:00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为有效防止疫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全面排查

  近期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龙返龙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村居(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各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如有发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龙返龙未管控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机构,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需接受健康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控措施,且不得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街道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三、强化公共场所防控

  学校、养老院、大型商超、KTV、影院、农贸市场、公共交通站场、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须做到“亮(扫)码+测温+戴口罩”。

  四、强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防控

  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退烧、抗感染、咳嗽类药品的,进行实名登记且须上报市监部门。

  五、强化聚集活动管控

  非必要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确需举办的须经区防控办审批,落实主办方责任,并向属地街道备案。

  六、强化疫苗有序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到属地社区(村居)进行疫苗接种预约,有效筑牢新冠病毒肺炎免疫屏障。

  七、强化市民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尤其对端午、中考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提倡大规模聚会,减少非必要社交接触、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八、强化疫情信息发布

  建立公开透明的联防联控、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来源: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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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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