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专项整治 问题电动车
浙江日报
2021-08-10 17:41:53
“今后一定要确保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具备3C证书,做到‘一车一证’,你们多一分规范,群众就多一分安全。”近日,瑞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涉事电动三轮车车行,向商家强调要尽到进货检查验收义务,确保所售电动三轮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今年初,瑞安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该市多家车行销售的电动三轮车没有3C证书。4月19日,瑞安市检察院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讨论电动三轮车源头监管问题。会后,该局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全市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点,掌握违法行为线索,确定重点整治对象。瑞安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的行为依法查处,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此后,瑞安市市监局第一时间开展跨部门跨科室联动,对前期排查出的30余家涉嫌销售无3C证书的电动三轮车车行进行“大收网”,出动执法人员百余人次,检查电动三轮车200余辆,并依车型鉴定结果予以立案查处。
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消除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瑞安市市监局还联合瑞安市公安局出台《瑞安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分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证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每月确定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日,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原标题:专项整治 问题电动车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